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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LAL VS HOU第七场 - [湖人蜜的球迷生涯]
2009-05-18
2点半,好困。
3点半,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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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六双色彩迥异的脏袜子拿去洗,顿觉我生活得好无畏呀~ - [老婆婆的絮絮叨叨]
2009-05-16
积蓄的感情责任最重最厚实。第一次吵架的心慌和惊讶,转变成耐心欠缺的沟通谈话,再消解成缕缕青烟飘散。自以为能昂首挺胸抛弃往事抛弃伤害往前走,并且也的确立誓不会再耐不住性子不会再犯和今天同样的错,当第二次来临的时候,又把自己推翻,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却不自觉,还以为自己是新人是新人。哎,以后不要再许诺了,不要再期盼了,之后的不会有新花样,之前的也根本不会起死回生,所有的一切呀,都好像是吃下肚的食物,哪怕你变着法子扭曲着脸在那扣嗓子眼儿催吐,也断不会改变任何。
我相信我又一次犯了自以为是的错。尽管这些年来反复地自省,反复地自虐,要逼自己注意不要自以为是,可还是会犯错。这一次的错误在于,我自以为前半段我是最爱你的,你说的对,没有一个过程的话,那不可能是爱的。也许我没有告诉你,我仍不是爱的好手,也解释不了爱的哪怕一点皮毛,可我觉得现在这样还挺好。小女超人长大了,就会变成……大女超人。事实其实是我还没有大到能够给自己卫冕的地步,那么再吃一个派吧,再筹划去吃比萨吧。
希望我和你的彷徨只是身在路上,它不会终结为一种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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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德国小说家,当然,以格拉斯为首。托马斯-曼不太是我的菜——具有德国人的严谨和缜密,但是总体感觉天赋不足,语言感觉略生涩。我喜欢这句,“这个结局归纳起来就是:祖父已经庄严地从临时性的勉强凑合状态中超脱出来,一劳永逸地复归了自己天生的本来面目。”在《魔山》里,我也尤其喜欢关于汉斯-卡司托普对于死亡的感触的那两段。托马斯-曼仿佛较喜欢归纳总结,数次出现“归纳起来就是……”、“可以做如下表述……”等句式。托马斯-曼具有鲜明的德国特色,文字绕圈绵延,意味层层叠叠。再如对死亡的表述,“死亡是一件圣洁的、有意义的和带着凄凉之美的事,也就是说与宗教或灵魂有关,但与此同时又是上述一切的反面,非常具体,只牵涉到肉体和物质,既不美,也无意义,更不神圣,就连凄凉也说不上。”但比起格拉斯,他的语言又显得多么单薄易懂,简单木讷。
我不太喜欢法国人的小说(这句话是说给画儿听的),除格拉斯外我的宠爱是英国人麦克尤恩。使麦克尤恩红火的无非是《赎罪》拍成电影后的成功,但我必须要说《赎罪》其实是我较为失望的一部。其实早在1997年就写成的《阿姆斯特丹》在故事的思想性和想象力上都非常优越,这部小说是《全球时报》最受欢迎的一百部作品之一,也是英国布克小说奖获奖作品。对死亡的严肃思索,以及黑色喜剧风格融合在一起,非常有味道(最近真是大爱黑色浪漫)。关于结构的美感,请参阅他的《在切瑟尔海滩上》。任晓雯对此说,“我愿意承认煽情的高级,因为它克制而优雅。”2001年的《赎罪》在美国获奖,也就是说满足了美国人的审美观,却没有再次在英国得奖。《赎罪》的语言较为直白,思路也清晰的过分。偶尔闪光的句子的数量对不起麦克尤恩本该有的文采。于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是“美是一条窄窄的光谱带,而丑却形态万象”,远没有《阿姆斯特丹》读起来通畅悠扬(《阿姆斯特丹》中关于克莱夫对音乐的那长篇的描述让人印象好深刻!)关于大段……那么我难道要说我记得《赎罪》中Robbie给Ceeilia写的那封信吗……好吧,“the story can resume……”
在研究犯罪小说的时候发现的好东西是耶鲁法律教授贾德-鲁本菲尔德写的《谋杀的解析》,作者精通莎士比亚戏剧和弗洛伊德学说,小说写得动人曲折,引人入胜。看此书两三遍并归纳总结每章意义,才勉强读懂此书中所说的心理学犯罪依据。相比连看了五本(《父之罪》、《去坟场的车票》、《屠宰场之舞》、《八百万种死法》、《酒店关门之后》)的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真是受益颇多颇多。《屠宰场之舞》倒是还摘抄了这么一段:“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唉,在侦探小说里出现说理和抒情是多么罕见的呦,更何况还不是无病呻吟,嘿。
准备要看的是李继宏翻译的,何赛-卡洛斯-索摩萨的《观念的洞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导论》,以及麦克尤恩早期小说(早至1975年哦!)《水泥花园》,以及已经在手上的伦茨的《德语课》。
写到这里,万分想念格拉斯,那些精妙的让人发自内心high到不行的句子真的有强大的生命力。
下午去了万圣书园,如此多书真是应接不暇。一本没买。如今对书的期盼已经变得浓烈而节省,读少书,少读书。书海无涯,一定要心中有数。得到与失去,赚到知识还是浪费到时间,要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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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根根本不按规律绷紧的弦,为此我遭受了很大的罪。莫名地就觉得这也糟糕那也糟糕,可窗外明明就是他妈的一副阳光灿烂的景象,哭完忧伤完迷惘完之后,还是该花钱花钱,该吃什么吃什么,对某些事物的向往也又回到了从前的热度,仿佛那根弦从来不曾绷紧困扰我的生活,仿佛这一切都是虚伪的梦境,好像是自己回避或者宽恕了自己的错误,自己又在往前走。只是那些“白费”的忧愁的感情,也许会发出暗暗的几声呻吟,继而被踢了回去。
我最相信的不是信仰,不是金钱,不是感情,我最相信的道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任何事情的标准,即,我相信人的独立性、个体性。所以,我不敢说我有什么特别的,不敢说我有对的或者错的,我只是说,我有那么一种状况,也许是冥冥之中给自己设定好的(也许这根我所谓“根本不按规律绷紧的弦”根本就是我自己一手设定好的,只不过我转过身否认了自己参与了这项工程、向大家展示了我对此表示不可理解的表情而已)。我只是先把自己神经绷紧,让自己忧愁,让自己紧张,让自己哭闹(这些我真的不能自知!!),掌控了这些之后,我可以大胆地娱乐,大胆地想象,极力地劝慰自己生活有多好,而睁开眼睛发现生活真的很好时(相比我之前自己设定的愁苦状况),我会感到深深的、彻底的愉悦和轻松。这件事的全过程,实则是我对自己一次具体的放松和关爱,只不过需要自己配合,付出那些眼泪水,当然,还有愁苦时作为世界第一等的演员所付出的真情实感(这个感情有多真和最后的愉悦有多彻底根本就是成正比的吧)。
这种想法更让我相信,人的极度自私。生来即带的那根弦永远生活在意识之下的潜意识里,看上去多么无辜而纯洁,导致我根本不舍向它发出任何疑问,就轰轰烈烈赶向下一个事发地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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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我是说对献民哥的爱…… - [老婆婆的絮絮叨叨]
2009-05-04
追溯我对张献民老师的热情,要到六年前了,大概初中那块儿。当时卡拉克斯来中国,我看到了张献民老师对他的采访,当时我觉得他好帅。再在电影学院遇见的第一面是在系办,当时炎夏,他穿着随意在上网,好陶醉于他的真人秀……如今他又教课,虽然绝大部分同学不爱他的课,觉得太无聊太无厘头,但事实上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肚里千万种、却拙于教授的人。他有极其开阔的思路(无厘头一种)和丰富的学识,信手拈来,心中有数。至于拙于教授,估计如他所说,我们这些人,在电影学院从老师那所能得到的,只占全部收获的20%。这与我的想法一样,自身才有主体地位,添砖加瓦也要有地基才行。
前几天在工商银行弄银行卡时又见他,匆匆地背着他的小紫包穿梭银行中,觉得这样的男人即便六年前我没爱过,六年后也是会爱的呀。只是他的头发越发多白色,下巴上的肉越发松垮,小肚子也要开始起来了,仿佛我是穿越了来看他。
最后附送最新鲜发生的张献民语录一则。
某男生(小受范儿):老师,热,能不能开空调?
张献民:你穿那么多能不热么?把外套脱掉。
男生(奇怪地看着自己身上的那件拼接式帽衫):我就一件外套,老师!
张献民:脱啊!
男生更奇怪。
张献民:一件?脱了你不还有文胸呢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