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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画儿开始影评博客!…… - [哦不要分类]
2009-12-22
画儿终于下定决心要练笔啦!为了以后跟我一起写肥皂剧……不不,为了一起写伟大的作品……我刚把她的模板换成和我一样的,然后保留了其对我的热爱的语句,hiahiahia~
画儿经常跟我争论电影到急赤白脸的时候,最后一道防线基本就是“我怎么说还是国家211重点大学的电影学硕士呢,你怎么可以这样侮辱我~”,但基本最后一道防线也会被我击破,“那管屁用!”阿米托佛,我非常暴虐,我向您道歉!谢谢您介绍的老片儿~
画儿说她以后看的每部片子都写影评,并鞭策我也要一起写。我虽然不太相信她的毅力,但我必须鼓励她的热情呀,加油加油,好吃好吃,臭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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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只天天都要坐地铁的人,我非常厌恶从学校/家走到地铁站的这一段寒风凛冽。包起大围巾,刘海又齐刷刷地长长了,所以只能露出两只眼睛,连耳朵也被耳机塞住了。这些时候,我最渴望飞翔!可沉重的肉体哇~
昨晚又去吃了麻辣香锅,到现在还一直浑身辣辣,通体辣辣啊。
有天晚上我问画儿,以后能群居否?就是,三四个,四五个特别好的朋友住在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和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是大家就是住在一起,这样会其乐融融咩?住在一起,我们必须智慧相当,最好经济条件也相当,这样就不会纠结啦,男女都可。反正我是无性别论者~我只觉得跟聪明的人混在一起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情之一。除却甜蜜,总有智慧嘛!哪能天天缠着爱人呐。
我昨儿把自己甩去了房山镇,很不幸又没有带相机。我发现那边的物价要比北京市里的平均便宜2-5毛钱(我就是以我在超市买的糖巧克力和水为论证爱咋咋地)。后来走累了就向大娘打听在哪坐车回北京市区,颠簸着回去了。然后直接到了万达广场(石景山万达……),颠簸的一天。
我最他妈讨厌耳机漏音的人,戴着耳机却公放,请问您他妈不能添几块钱买个稍微好点儿的耳机啊?音质什么的我也从来不敢追求更不能要求您,可耳机不漏音最起码是种社会公德吧?!
我其实想再多写一点的,但快要吃饭了……但很快,我就会要写连载小说了噢。您可以充满期待地follow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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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我看过一个叫郑婷的女孩(是台湾人,也可能是澳门人)写的《回程的重塑》,那是我心中的好小说范本,因此我一笔一划都抄了下来。基本十来年后我想我也能背得。“好小说”这个概念,充斥在我高三奋发要写长篇的那段时间以及前一个月的读杂志运动中,以及正在读的《时间中的孩子》中。
一直以来我不喜欢英国人的作文方式,缺乏幽默感,又板着脸。但显然麦克尤恩是个例外,他是细腻多情又宽容的,好吧我必须承认好像他也没有什么幽默感,可你知道世界上又不是只有比尔布莱森!哈哈哈。《时间中的孩子》是麦克尤恩的第三本小说,他的第一本书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得了毛姆奖,Al Alvarez说它是“最有希望的作者写出的杰出处女作”,并据说为短篇小说的形式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看过他的第一本小说《水泥花园》,实在乏味,也忘得差不多了。读这本第三本小说时我心里也挺犹豫,不知道麦克尤恩会写成什么样,但是,准确地说从故事的发生阶段,就彻底攫取了我的目光和心绪,很美,很细,好真实,好小说。难以解释,他的转变(虽然从第一本我并不喜欢的开始,每本他都大受好评)。
被他戏说为“中场休息作品”的《阿姆斯特丹》(1998),也的确只是中场休息。
关于时间,关于孩子,这真是结合的完美的句子。是部好小说,阅读有节奏,好小说有最好最惹人的节奏。
我喜欢解释小说,我也喜欢解释电影,大到《公民凯恩》,小到《天水围的夜与雾》。其实解释电影解释小说都是一个圆圈,我们让观众走在前面,自认为高于作者一筹,然后给他们他们想要并已知的结局,但在这个貌似并不重要不曲折的“找根儿”途中,给观众灌输作者的观念和态度,毕竟情节已经烂了,而我们作为小小的一人所想的,总能从某一方面找到新招的。
刚翻到我抽屉里有张纸条上写着“轻薄豪华少年身,背影狼狈成年人”,我小时候好煽情啊好煽情(其实我当初还写过更煽情的你们想看我都觉得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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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均来自verycd)
90's估计分为两拨人,一拨人压根儿不知道熊天平是谁,一拨人在耻笑熊天平的胖。唱着“飞向别人的床”,从未了解过思念与思念为何会痛苦,也对,这是有些人完全不能接受的审美。
在我的骨子里,有那么一小部分,属于布满灰尘的旧时代。也许是家里墙上的木版画,也许是爸爸床底下不敢拿出示人的各种老物件,也许是锁着的日记,又像是MISS.对镜贴花黄带着旧意味的唇色。这一小部分,有时候拖我的后腿,有时候带我光速前进,让我又欢喜又忧。可见,又欢喜又忧的人不光只有周华健。调皮的微笑,上扬的嘴角,哪怕是发型十分“飘逸到月球”,哪怕是怀里抱着丑到死的小孩在做一个丢脸到死的感冒药广告,那又怎样呢?常常在电视里跳出来(不管这个方式到底是有多囧)以便大家尚能记住,又养家糊口,何乐不为,我干嘛要管你们这些小罗罗怎么说我?大无畏啊,彻底的大无畏。
最近一次看熊天平出现在综艺节目里,恐怕也是去年的《夫妻剧场》了。真是胖,跟大家说的一样。不过,然后呢?怎样呢?
熊天平是一个非常古典气质的男人。腼腆,温柔,痛苦。那些悱恻,没有真正经历过会觉得不可思议,真正经历过的,听到他的歌会觉得非常感动,感动于生命的美丽。我爱《美国美人》,我还是好喜欢那最后一段独白,世界太美,世界太美。这样的感慨同样发生在前几日看金马奖大赢家《不能没有你》(前半段)时,感动和热泪要涌出的感觉,全是因为世界太美,人太美。当然,就像我最终跟画儿争论到面红耳赤的结论,我仍旧认为这部片子后半段的节奏很成问题,必要性也很值得怀疑。
人不过是在不停地鞭策自己,感知周围。熊天平是一种可能性,没必要去想太多。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狄更斯你真的很讨巧呦。以一个笑话结尾,倒数第几期《挑战麦克风》直播的时候,屏幕下方滚动的全是短信留言,其中一条是:“我最喜欢的歌手是陈绮贞,我最喜欢她的《华丽的旅行》!!”
ps:12月9号林宥嘉在星光现场要首唱新专辑,价钱便宜,要去看要去看,林宥嘉是我最喜欢的华语男歌手(非退役选手),哼哼哈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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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高行健和德国的君特格拉斯和波兰的米沃什 - [小朋友的看听读写]
2009-11-25
跟高行健在法国仍用中文写作一样,米沃什在美国也不曾抛弃过自己的母语。这个我正在喜爱的诗人于1951年他从波兰驻巴黎大使馆文化参赞任上出走,与波兰政府决裂,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如果那些波兰后来的诗人们(如果他们能称得上诗人的话)认为米沃什没有跟波兰人民“在一起”,他并不能了解波兰更多的话,我相信米沃什如果尚存斗志,会指着他们的鼻尖儿说:“你们知道什么!”所谓振聋发聩,只是米沃什不想振而已。
家乡维尔诺带给米沃什的不仅是纯美的回忆,在现实的动荡中,我只能稍微理解一点点他失去亲朋好友的痛苦。死亡对于他就像家常便饭,这种承受,恐怕是后来的波兰人不能想象的。米沃什在法国流亡十年,就去了美国。他在回忆录里说:“我到过许多城市,许多国家,但没有养成世界主义的习惯,相反,我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谨慎。”
波兰语惊人地缺乏哲学表达方式,米沃什认为,它缺少准确性和规则。商务印刷馆甚至还没有出过波兰语词典吧?一用法语就准确,一用波兰语就模糊,这是米沃什的一个朋友的感叹。米沃什从这种模糊的、没有规则的母语中,发掘了它也许能算作优点的一点——语言的柔韧度。他对波兰语的发展也作出了“微薄的贡献”。
中国人觉得国内作家比高行健写的好的人多了去了,德国人也不承认君特格拉斯能代表德语文学的最高水平,波兰人又叫米沃什美国诗人。哈哈哈,“没有比狭隘的民族主义更有害的东西了”,这是德国诗人海涅说的。
这段我要引用我很喜欢的米沃什的诗:
在帝国的阴影里,穿着古老斯拉夫人的长内裤,
你最好学会喜欢你的羞耻因为它会跟你在一起。
它可不会走掉即使你改换了国家和姓名。
可悲地耻于失败。耻于供宰割的心。
耻于献媚的热忱。耻于机巧的伪装。
耻于平原上的土路和被砍倒当柴烧的树木。
……
——《一个装镜子的画廊》
米沃什是第一个让我喜欢上非儿女情长的诗歌的诗人,为此他肯定得在我这儿留下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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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站在阳台上伸懒腰,不知为何想起夏天我们在青岛住着豪华大房的一早,全家人围坐吃早饭,我妈突然说,上次还在酒店吃早餐自助……我一惊,我还没有吃过早餐自助呢,请问都有什么菜式用餐时间几何?得到令我流口水的回答后,我登时心碎,妈您这是去了哪呀!我妈缓缓答道,考试时,住的香格里拉酒店……今早我想到这句,真的很想打电话问问她,住了香格里拉考试却没过,您到底是要多蹀躞啊!
全家这个寒假要去哪玩?诸位有什么好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