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于还是换地方写博客了,因为我想要个更陌生的地方,让我摒弃一些坏习惯,坏旧情,坏无所事事。我要写自己,写小说,写电影,写我听到的歌和歌词,写我看过的美丽的书。

    只有认真才不会变怂或者变得更怂,除了再次揭开自己,再许下再次填满自己的愿望,没有更美的办法了。

    ps:想要新博客地址的,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我索取,如果我没回,那代表我不想再让你follow窥视了,你就当我回了吧也。

     

  • 尹珊珊怎么说的来着,说林宥嘉的声音是一种没有伤害的声音,对对对,没有伤害,并且,特别傻。

    从听到《说谎》的第一秒,我就想把这首歌送给你,除却最后一句“祝你做个幸福的新娘”,并且把歌词中的“是很感谢今晚的相伴”改成本就误听成的“是很感谢亲吻的相伴”之后,我就能坦荡荡把这首歌送给08年的你,愿我永恒把你留在08年,并不肯带进我现时和未来的生命里。留下你,即便你也会跟别人一起牵手离开。

    爱过的人,希望都保留一点余地,我做的不好,总是搞砸或者咬舌自尽。我以后不会搞砸了,最多不就是咬舌自尽么,那可是我强项。

    衷心感谢陪我玩过每个小游戏的人,可我究竟还是只能留下我自己,带着我自己去未来的生命里。要是真有世界末日和世界末日的大飞船,我一定孤身一人,你们都是孤身一人啊,笑什么笑。幻想是,有天你回头会爱上我,或者重新爱上我,然后我很没出息地接受迟到的你,仿佛我永远拿着等待的牌,仿佛我就属于要被挑选的那拨人。可我已经越来越不好欺负了呐,也已经跳过了希望你有天回头却不能再得我并为此感到后悔莫及的时代,只有把《说谎》送给你,仔细地数一下我们各自说了多少谎吧,你明的。

    我也很感谢亲吻的相伴,因为不光今晚,你都相伴于我。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却总属于另外的大天地,用我去填满它的大天地,而不是飞蛾扑火的今晚。

  • 画儿终于下定决心要练笔啦!为了以后跟我一起写肥皂剧……不不,为了一起写伟大的作品……我刚把她的模板换成和我一样的,然后保留了其对我的热爱的语句,hiahiahia~

    画儿经常跟我争论电影到急赤白脸的时候,最后一道防线基本就是“我怎么说还是国家211重点大学的电影学硕士呢,你怎么可以这样侮辱我~”,但基本最后一道防线也会被我击破,“那管屁用!”阿米托佛,我非常暴虐,我向您道歉!谢谢您介绍的老片儿~

    画儿说她以后看的每部片子都写影评,并鞭策我也要一起写。我虽然不太相信她的毅力,但我必须鼓励她的热情呀,加油加油,好吃好吃,臭臭的!

  • 作为一只天天都要坐地铁的人,我非常厌恶从学校/家走到地铁站的这一段寒风凛冽。包起大围巾,刘海又齐刷刷地长长了,所以只能露出两只眼睛,连耳朵也被耳机塞住了。这些时候,我最渴望飞翔!可沉重的肉体哇~

    昨晚又去吃了麻辣香锅,到现在还一直浑身辣辣,通体辣辣啊。

    有天晚上我问画儿,以后能群居否?就是,三四个,四五个特别好的朋友住在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和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是大家就是住在一起,这样会其乐融融咩?住在一起,我们必须智慧相当,最好经济条件也相当,这样就不会纠结啦,男女都可。反正我是无性别论者~我只觉得跟聪明的人混在一起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情之一。除却甜蜜,总有智慧嘛!哪能天天缠着爱人呐。

    我昨儿把自己甩去了房山镇,很不幸又没有带相机。我发现那边的物价要比北京市里的平均便宜2-5毛钱(我就是以我在超市买的糖巧克力和水为论证爱咋咋地)。后来走累了就向大娘打听在哪坐车回北京市区,颠簸着回去了。然后直接到了万达广场(石景山万达……),颠簸的一天。

    我最他妈讨厌耳机漏音的人,戴着耳机却公放,请问您他妈不能添几块钱买个稍微好点儿的耳机啊?音质什么的我也从来不敢追求更不能要求您,可耳机不漏音最起码是种社会公德吧?!

    我其实想再多写一点的,但快要吃饭了……但很快,我就会要写连载小说了噢。您可以充满期待地follow我博客!

  • 初中的时候我看过一个叫郑婷的女孩(是台湾人,也可能是澳门人)写的《回程的重塑》,那是我心中的好小说范本,因此我一笔一划都抄了下来。基本十来年后我想我也能背得。“好小说”这个概念,充斥在我高三奋发要写长篇的那段时间以及前一个月的读杂志运动中,以及正在读的《时间中的孩子》中。

    一直以来我不喜欢英国人的作文方式,缺乏幽默感,又板着脸。但显然麦克尤恩是个例外,他是细腻多情又宽容的,好吧我必须承认好像他也没有什么幽默感,可你知道世界上又不是只有比尔布莱森!哈哈哈。《时间中的孩子》是麦克尤恩的第三本小说,他的第一本书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得了毛姆奖,Al Alvarez说它是“最有希望的作者写出的杰出处女作”,并据说为短篇小说的形式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看过他的第一本小说《水泥花园》,实在乏味,也忘得差不多了。读这本第三本小说时我心里也挺犹豫,不知道麦克尤恩会写成什么样,但是,准确地说从故事的发生阶段,就彻底攫取了我的目光和心绪,很美,很细,好真实,好小说。难以解释,他的转变(虽然从第一本我并不喜欢的开始,每本他都大受好评)。

    被他戏说为“中场休息作品”的《阿姆斯特丹》(1998),也的确只是中场休息。

    关于时间,关于孩子,这真是结合的完美的句子。是部好小说,阅读有节奏,好小说有最好最惹人的节奏。

    我喜欢解释小说,我也喜欢解释电影,大到《公民凯恩》,小到《天水围的夜与雾》。其实解释电影解释小说都是一个圆圈,我们让观众走在前面,自认为高于作者一筹,然后给他们他们想要并已知的结局,但在这个貌似并不重要不曲折的“找根儿”途中,给观众灌输作者的观念和态度,毕竟情节已经烂了,而我们作为小小的一人所想的,总能从某一方面找到新招的。

    刚翻到我抽屉里有张纸条上写着“轻薄豪华少年身,背影狼狈成年人”,我小时候好煽情啊好煽情(其实我当初还写过更煽情的你们想看我都觉得丢人)~